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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的通知(9月24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1-08-22 点击:

各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在山东省循环经济研究应用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持续推动循环经济领域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开展2021年度山东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章程》有关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目前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已开展五届奖励工作,受理申报项目几百项,授奖项目近两百余项。本届奖项的奖励范围包括:

1、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的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相关科学课题及应用研究项目。

2、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碳中和碳捕集、减碳控碳技术等领域具有深远影响的技术发明、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或对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影响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截止时间:9月2417时

(二)申报方式:2021年度循环经济科技奖申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项目完成单位除直接申报外,可通过各专委会,市、县有关单位及组织进行推荐。

(三)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和个人应确保报名材料完整、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其他要求: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两项。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统一格式的《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

(二)《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初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主要完成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四、奖项设置

(一)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循环经济科技奖等级依申报项目成果水平综合评定,应具有相关标准或成果鉴定。主要从创新性、关键技术、重点工艺及总体水平、对相关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三)循环经济科技奖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数量不超过10个,二等奖数量不超过20个,三等奖数量不超过20个;一等奖完成人数不超过12人,二等奖完成人数不超过9人,三等奖完成人数不超过6人。

五、评选程序

(一)材料接收。请于2021年9月2417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qdbhu.edu.cn),邮件标题:循环经济科技奖+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根据《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章程(试行)》的有关要求,对符合报奖要求的项目进行初审。

(三)组织评审。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现场答辩时需要交纳答辩费用,将另行通知

(四)现场考察。公示期满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审核。

(五)终审结果。终审名单经考察和公示异议处理后,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奖励授牌。在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评定“2021年度循环经济十大科技成果奖”,并优先推荐山东省科技厅相关奖项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明辉

联系电话:0532-83150209

内线:8199

 附件  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8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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